此外,文件明確將通過“依法禁止侵犯知識產權的光伏產品進出口”,以及“鼓勵在招標文件中明確要求投標企業自主承諾相關產品不存在知識產權違法侵權情形”等措施,筑牢光伏行業企業知識產權保護體系根基。
此前,光伏銀漿行業一宗專利事件引起業界較高關注,并由此延伸引發了光伏行業專利保護的諸多思考:
銀漿龍頭收購海外資產構筑深厚專利壁壘
2025年11月6日,光伏銀漿龍頭帝科股份(證券代碼:300842.SZ)公告,宣布其控股子公司浙江索特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浙江索特”)以“侵害發明專利權糾紛”向浙江光達電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光達電子”)發起訴訟。
浙江索特全資子公司太陽帕斯特有限責任公司為“包含鉛-碲-鋰-鈦-氧化物的厚膜漿料以及它們在制造半導體裝置的用途”(專利號為201180032359.1)發明專利的專利權人,而該項專利申請人顯示為杜邦集團,其Solamet®銀漿事業部在電子漿料行業運營時間超40年,在玻璃粉、銀粉、有機體方面專利沉淀都極為豐富。
2021年,美國杜邦集團Solamet®光伏銀漿業務事業部被浙江索特以1.9億美元收購,目前浙江索特依舊具備上述專利的使用權以及訴訟權。進一步來看,可以說銀漿龍頭帝科股份收購浙江索特的核心目標之一,即通過儲備深厚的光伏銀漿專利體系這一舉措構建行業專利壁壘,保持銀漿龍頭地位。
而在訴訟中,浙江索特表明,光達電子在未經過專利權人太陽帕斯特和原告浙江索特的許可,大量制造、銷售以及許諾銷售光伏導電銀漿系列產品,這些產品已落入前述專利要求的保護范圍內,嚴重侵犯浙江索特的合法權益。
光達電子重大資產重組交易終止叫停
而被告光達電子為一家光伏導電漿料企業,目前產品矩陣主要以TOPCon電池銀漿、xBC電池銀漿、PERC電池銀漿為主。
2025年9月,上市公司福達合金(證券代碼:603045.SH)披露重大資產收購計劃草案,擬對價3.5億元現金,向溫州創達、王中男等15名股東購買其所持有的光達電子52.61%股權,成為光達電子控股股東。
在帝科股份以專利侵權案件提請訴訟并獲得受理后,光達電子接受相關媒體就訴訟一事進行回應,指控浙江索特“惡意訴訟”,但對于是否構成光伏專利侵權一事,光達電子遲遲未能給出直接回應。
在此期間,福達合金收購光達電子的重組之路似乎也持續受阻。根據公司發布的上交所問詢函公告,交易所要求福達合金說明本次關聯收購的合理性,以及針對本次交易涉及的行業情況進行問詢,并要求公司逐項給出合理解釋。福達合金對此亦未給予直接回應,而是一再延期回復上交所問詢函累計6次。
2025年12月,福達合金發布公告,正式表明終止收購光達電子,并于公告中表示鑒于重大資產重組交易已經終止,公司不再核查并回復上交所問詢函涉及內容。
根據國家知識產權局前述最新政策文件措施條例,光伏行業知識產權侵權糾紛的行政判決或司法生效判決結果將作為央國企采購招標過程中的重要依據。浙江索特與光達電子的專利訴訟糾紛一案,或成為2026年開年的行業標桿案例。
政策印證光伏專利保護為反內卷破局重要一環
誠然,在過去產能過剩,供給加劇擠出的背景下,光伏行業諸多企業迎來較為寒冬的下行周期。但伴隨新技術逐漸涌現,行業自律不斷加強,反內卷政策逐項出臺,行業拐點的曙光已翹首可見。
而通過知識產權保護維護創新成果,正是光伏反內卷中的重要一步。無論是福達合金終止收購光達電子,還是此前光伏行業內多家組件龍頭以侵犯發明專利進行的多項訴訟案件,最終核心均落腳于光伏行業專利保護的必然性。
正如以往諸多光伏專利糾紛案件走向結果,最終印證的是光伏專利戰的核心是合理、正規地通過法律手段明確技術壁壘邊界,營造行業健康生態,避免低價惡性內卷。銀漿企業帝科股份通過本次訴訟案件,體現的不僅是龍頭企業尊重光伏行業知識產權的意識,更重申了光伏反內卷下理應通過專利儲備維護行業技術創新成果、破除惡性內卷的核心命題。
國家知識產權局等部門對于光伏產業知識產權保護工作意見及相關政策的進一步出臺,有望強化我國光伏行業知識產權保護力度。該意見亦明確指出到2027年,知識產權促進光伏產業健康發展要取得明顯成效,光伏產業知識產權保護力度不斷加大,知識產權轉換運用水平持續提升,以及知識產權風險應對能力逐步提高。




